夫妻婚後生活費還要AA制嗎?
回答 1
婚後不是不能 AA,而是不能只看賬面一人一半。真正公平,要看收入、家務、時間和共同壓力有沒有一起算進去。
回答 2
我跟先生剛結婚時也是 AA,房租、外食、水電都一人一半,剛開始覺得很清楚,也比較不會吵架。後來我發現問題不是 AA 本身,而是我們薪水差快兩倍,他一半很輕鬆,我一半就快沒辦法存錢。後來我們改成按收入比例放共同賬戶,家用從裡面扣,各自還保留自己的零用錢,反而比較舒服。
回答 3
夫妻婚後生活費一人一半,適合兩個條件:收入差不多、生活責任差不多。如果兩個人薪水接近,也都願意分擔家務,AA 制可以讓界線清楚。但如果一方收入高很多,另一方還承擔比較多家務、照顧小孩或長輩聯絡,硬要一人一半就不一定公平。婚姻裡的公平不是數字剛好除以二,而是彼此壓力相對平衡。
回答 4
我反而覺得婚後保留 AA 沒有不好。很多夫妻吵架就是因為錢混在一起,誰花比較多、誰付比較多都說不清楚。AA 至少讓兩個人都知道生活有成本,也不會把另一半當提款機。只是 AA 不能變成冷漠,遇到失業、生病、生小孩這種狀況,本來就要調整。
回答 5
我自己的看法是:夫妻婚後可以 AA,但不能把 AA 當成唯一的公平標準。
因為婚姻不是室友合租,也不是兩個人一起吃飯各刷各的那麼單純。婚後的生活費裡面,表面上看得到的是房租、水電、瓦斯、外食、日用品、保險、交通費;但真正容易被忽略的,是時間成本、情緒成本、家務成本,以及未來風險誰承擔比較多。
以台灣一般雙薪小家庭來說,假設兩個人住在新北或臺北外圍,房租一個月兩萬多,水電瓦斯加管理費可能三四千,外食一餐一個人一百五到兩百已經很常見,再加上通勤、手機、保險、孝親費,一個月共同生活開銷其實不低。
如果兩個人薪水都差不多,例如一個月都四萬多,生活習慣也接近,那一人一半確實很直觀。賬算清楚,壓力平均,彼此也都有自己的錢可以支配,這種 AA 制不但沒問題,還可能減少很多模糊地帶。
但現實裡比較常見的問題是:兩個人的條件未必一樣。
文章未完,點擊下一頁繼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