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古代司法制度中,存在著一種極為殘酷的刑罰——株連九族。它打破了個人罪責的界限,將一人之罪擴大到整個家族,造成無辜者遭殃。
每逢提起,都令人感慨古人重刑輕愛的時代局限性。然而這一體現封建專制的刑罰制度,其產生和使用卻也存在一定歷史必然性,值得我們解讀和思考。
在很多古裝電視劇的橋段中,我們經常能看到不論臣民,在惹得皇帝生氣的時候,皇帝動不動就會說出「株連九族」之類的話。
然而,其實歷史上真正發生的誅九族的事件卻是非常少的。
其實在以前封建專制獨裁的統治中,像「避諱」「株連九族」等刑罰都是時代的特有產物。在皇權至上的年代,君主具有絕對的權力,可以隨心所欲地懲治百姓。株連九族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產生的一種極端刑罰。
而「株連九族」這種殘酷的刑罰制度,也被稱之為「族刑」,是由秦始皇提出的。秦始皇統一六國之后,建立了空前絕后的大一統帝國,他為了加強中央集權,能更好地控制社會,運用了極其嚴酷的法家思想來制定刑法。株連九族便是秦朝政策的產物。
但是一開始制定的刑罰只是「夷三族」,而不是「夷九族」。也就是說一人犯罪,「三族」都要跟著處罰,這主要是指「父母、兄弟,妻子」
「九族」具體是指自己、父母、妻子以及與自己最近親的姑表兄弟、姐妹、子女等所有親屬。它代表了封建時期以宗法血緣關系為紐帶的宗族集團。處罰九族,可以根絕某一姓氏的勛勢,打擊任何反對皇權的力量。這反映了封建專制制度的殘酷性。
一個家族同樣也是一個龐大的體系,可以說九族以內基本上是全都包括了。如果九族被施行連坐之罪,那這個家族也就等同于消失了,并且再也沒有翻身的機會了。可是明知如此嚴重的后果,在得知要被株連九族的時候,其他在九族內的親屬為什麼沒有選擇逃跑呢?
其實這并不是他們不想,而是他們不能,同時他們也逃不掉。面對株連九族的判決,想要逃跑的心理可以理解,但真正逃跑成功的可能性微乎其微。以下幾點原因導致了九族人不敢或難以逃跑:
第一,古代刑法對逃跑九族族人另有嚴懲。根據律法,逃跑的九族族人無論成功與否,本不該判死刑的也會被處決。這無異于自斷生路。因此族人為保全性命,只能選擇就地接受處罰,不敢逃跑。
第二,在信息不發達的古代,逃跑難度極大。一旦皇帝下達判決,官兵很快就會抓捕相關人員。短時間內要成功逃脫幾乎不可能。就算初時逃脫,在外流亡也難以長久。通緝令一出,為了賞錢隨時會有人告發。
第三,古代設有嚴密的戶籍審查系統。不管在路上還是到了他鄉,都難以避開各級官府的盤查。一旦身份暴露,等待的只有更嚴厲的懲處。戶籍的約束也讓普通百姓不敢收留逃犯。
第四,在重視倫理綱常的古代,很多人也存在一種心理障礙,不愿離開家人和故土。即使面臨刑罰,也只能選擇就地接受,而非背井離鄉。這與當時重視宗法倫理的社會背景有關。
第五,即使成功逃脫,親人都已不存,獨自一人在外漂泊,生活如何為繼?沒有了精神寄托,活著也失去意義,不如面對現實,坦然就義。
十族慘遭誅滅:方孝孺的悲壯與心如磐石
面對株連九族,正常人都會感到害怕和驚慌。但是有這麼一個人,在皇帝說要誅他九族的時候,不但毫無懼色,還說就算誅十族也不怕。
方孝孺是誰?他為何最終落得個被誅十族的下場?這一歷史事件背后透露了方孝孺作為一個臣子的氣節和節操。
方孝孺,字伯溫,明初著名學者。他是杰出的理學家,提倡「知行合一」,強調個人品格修養的重要性。明太祖定都南京后,他便前來應試,獲得了進士及第,深得明太祖賞識,授翰林院編修。
明太祖去世后,他成為明成祖建文帝的左右手和心腹大臣。建文帝即位后,方孝孺與李景隆等人共同輔政。但建文帝仁厚,難以管制藩王。燕王朱棣見狀,發動靖難之變,意圖奪取帝位。
朱棣順利進入京城后,立即囚禁了方孝孺。隨后,他準備登基為帝,需要方孝孺為他起草即位詔書。于是召方孝孺出獄,前來受詔。這本是方孝孺輕而易舉就可保全性命的機會,但他卻沒有退縮。
方孝孺穿著白孝衣來到殿上,痛哭著高呼「成皇帝」(建文帝的稱號),悲慟欲絕。朱棣見狀,寬慰他自己要像周公一樣輔佐成皇帝。方孝孺立即追問朱棣建文帝的下落。他的行為展現出對建文帝的忠心,寧死不屈。
朱棣只得含混其詞,說建文帝已經不在人世。方孝孺又質問他為何不立建文帝的兒子或弟弟為帝。他的每一個問題都挑戰著朱棣的正當性。即使處境危險,他也沒有選擇妥協。他的話充滿了對來世的淡然和對正道的信念,讓人為之動容。
朱棣勃然大怒,下令將方孝孺重新投入大牢。
方孝孺以臣子的身份,挺身而出,義無反顧。他的精神象征著儒家「正心誠意」「知恥近乎勇」的偉大品格。雖然他和十族命運悲慘,但他的精神永存,堪稱千古忠義的表率。
一人得罪,為何要株連九族?
在中國歷史上,「株連九族」是一種非常殘酷的刑罰。它打破了「一人罪責自負」的法理,將一人的罪孽擴及其整個宗族。這看似非理性和不人道,但在當時卻存在其現實考量。
株連九族看似殘忍,但它具有很強的示范性和震懾力。一人犯罪,九族受連累,其他人不敢觸犯法紀,這樣可以有效打擊犯罪活動。
其一,在古代,宗族勢力強大,家族往往就是一個利益集團。一人得寵,整個家族都會因此攀龍附鳳。如果僅僅處罰個人,而不斷絕其家族勢力,將來可能釀成后患。因此有必要絕其禍根,防微杜漸。
其二,在沒有現代監管體系的古代,僅僅處罰罪人本人治罪不力。罪犯的家人往往會藏匿罪證,幫助其逃脫懲罰。如果不威懾犯人的整個家族,就很難從根本上遏制罪行。
其三,在強力的皇權統治下,民眾必然產生一種利益共同體意識。
其四,在古代宗法制度下,宗族內部往往具有強大的約束力。處罰九族,可以利用宗族內部的監督壓力,從道德上約束人們的行為。這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國家法規的不健全。
總的來說,株連九族彰顯了古代政府懲惡揚善、絕后患的果決。它是建立在當時社會條件基礎之上的刑罰方式。盡管殘酷,但它反映了統治者防微杜漸的考量,具有一定的歷史必然性。
通過上述對「株連九族」的梳理,我們可以更深刻地理解古代的刑法體系及其社會背景。它揭示了皇權至上時代的種種罪惡,也提醒我們,在處理類似問題時,仍需秉持人道、理性的原則。
「株連九族」違背人性本善的理念,應該被歷史拋棄。它體現的是古人重刑輕義的時代局限性。現代法制應當本著寬嚴相濟的精神,在懲治犯罪的同時化教育,體現社會進步。
歷史雖然殘酷,但它的教訓值得我們銘記和汲取。只有這樣,才能讓社會文明真正地進步。
回望過去,不僅是為了吸取歷史教訓,也是為了珍惜當前的幸福生活,不斷完善法制,讓國家與社會走向光明。
「株連九族」揭示了中國古代司法制度的陰暗面,它打破個人罪責界限,擴大化懲處至整個家族。
同時,我們也要認識到,「株連九族」在當時存在某種程度的現實合理性,它體現出古人防微杜漸的嚴苛作風。這種刑罰邏輯雖然殘酷,卻也反映出那個時代的特定背景。
今人談古,更需要秉持開明、理性的態度。我們既不懂選擇毫無批判地美化歷史,也不應完全以今人標準苛求古人。在繼承歷史精華的同時,也應檢討其中不足,這才是我們學習歷史的恰當態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