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古以來,天才都是獨特,奇怪的,他們能力出眾,但在生活中他們可能一無所知,又或者他們有著獨特的偏執,比如貝多芬,梵高等人。而在中國,也有這麼一群獨特的人,他們才華橫溢,但生活作風卻令人們詬病。說到古代男女的結合,大都是奉行著「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」這一俗語,但是,魯迅卻是其中的一個特例,雖說到了年齡在成家的時候,他沒有反對父母給他包辦的婚姻,可是結婚之后他卻沒有按照這種方式走下去,明面上一直順從著父母,實際上他卻追尋自己的真愛。
其實,包辦婚姻就是中國傳統文化中的一個糟粕,不過,這個糟粕隨著西方文化傳入中國后也開始發生了變化,表現最突出的就是魯迅這個時代的人們,由于當時的社會異常混亂,給了知識分子足夠的發揮空間,一時間能說會道的人們都站了出來批判,批判那些入侵的外國人,所以涌現出了一批又一批文學大家。
當時,正在國外念書的魯迅更是接受了國外的先進思想,所以當他得知父母將他叫回國只是為了讓他結婚的時候,他的心中是憤怒的,是想反抗的,但是他知道,自己的父母就是中國舊文化的產物,自己的那些先進思想是不被他們認可的,如果當時立馬反對的話,只會落下一個不孝的罪名,于是他便在父母的安排之下完成了這一次婚姻。
結婚的時候,是他第一次見到自己的新娘,可是對于眼前這個面色不太好看,臉型都不和他胃口的新娘,魯迅提不起絲毫的興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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